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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建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文号:哈规发〔2015〕42号

发布日期:2020-01-14 执行日期:2015-08-26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建立哈尔滨市

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是介于市政府,和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信息、城市规划展示等成果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提供服务、咨询,履行沟通、监督职能,确保行业公平公正竞争、依法自律协调发展,非营利、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不但承担着弥补市场与政府功能不足的作用,也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应按照现代行业协会的本质要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依法规范我市城乡规划中介组织的行为,充分发挥市政府与城乡规划行业之间的纽带作用,承担起服务和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责任与使命。

一、指导思想

提高我市城乡规划规范管理和编制水平,组织全市广大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者,积极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风尚;依法规范我市城乡规划中介组织的行为,维护城乡规划中介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反映会员的愿望;密切相关行业横向联系,倡导先进城市文化,推广科学规划理念,普及新兴城乡规划技术,充分发挥市政府与城乡规划行业之间的纽带作用,促进哈尔滨市城乡规划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二、筹备组织

组  长:王宏新

副组长:吴松涛、高岩

成  员:哈尔滨市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划设计院等在哈市的城乡规划设计院

三、工作目标

依法组织、建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组织研究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发展战略、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城乡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有关我市城乡规划方面的专业培训,推动会员知识更新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总结、交流和推广城乡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城乡规划行业推广科研、设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优秀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促进城乡规划行业科学技术进步。

建立城乡规划行业自律机制,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其它有关方面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成员机构信用评估制度,开展中介服务组织信用评估,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参与制订规划勘察设计行业的地方或者国家标准,制定本行业地方非强制性标准;为协会成员提供管理、技术、质量和法律咨询服务。

承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调研座谈会,研讨组建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协会事宜。

(二)调研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团管理部门,了解组建协会的相关规定、意见。

(三)物色、推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协会组织人选,落实机构组织、经费来源、办公场所。

(四)拟定协会章程、工作方针,发布组建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协会公告。

(五)召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协会组建筹备大会,组建尔滨市城乡规划协会,并完成依法报批。

五、几点建议

(一)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告知国家有关城乡规划行业协会组建的必要条件要求。

(二)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组建初期,市城乡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支持。

(三)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工作,市城乡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给予有关政策指导支持。

(四)遵循“依法依规,自主办会”原则,做到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

(五)将组建市城乡规划行业协会情况报省城乡规划协会听取意见。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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