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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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住建局 |
成果应用审批事项 | 消防验收行政许可 |
设立依据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第十七条; 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黑建规范[2020]6号)第十一条。 |
办理条件 | 工程竣工并自行组织消防查验合格、具备消防验收申报条件,建设单位选择预服务。 |
申报材料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消防查验报告); 3、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
收费标准 | 序号 类型 费用 序号 类型 费用 序号 类型 费用 1 生活污水 1030 4 医院污水 1920 7 屠宰及加工 1270 2 宾馆等 服务业 1540 5 医药生产 1380 8 饮料制造业 1050 3 发酵和酿造 1195 6 食品加工 1940 注:1.各类检测项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检测类型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进行检测; 2.检测费用不含税和运输费,运输费会根据路途远近进行调整。 |
委托方式 | 企业委托 |
付费方式 | 企业付费 |
服务成果 |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 |
办理流程 |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预服务,承办部门按项目所在区域委派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定 |
服务期限(天) | 7 |
样表 |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4006232977-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