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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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成果应用审批事项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三条 |
办理条件 | 按照《建设项目管理名录》应当办理环境影响审批的建设项目 |
申报材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收费标准 | 序号 类型 费用 序号 类型 费用 序号 类型 费用 1 生活污水 400元 4 医院污水 2500元 7 屠宰及加工 1000元 2 宾馆等服务业 400元 5 医药生产 1500元 8 饮料制造业 400元 3 发酵和酿造 400元 6 食品加工 800元 注:1.各类检测项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检测类型的“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进行检测; 2.检测费用不含税和运输费,运输费会根据路途远近进行调整。 |
委托方式 | 企业委托 |
付费方式 | 企业付费 |
服务成果 | 审批文件 |
办理流程 | 双方签订 |
服务期限(天) | 7 |
样表 |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4006232977-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