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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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气象局 |
成果应用审批事项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设立依据 | 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 |
办理条件 | 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条,用于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申报材料 |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原件或CAD图纸]; 2、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 |
收费标准 | 无 |
委托方式 | 企业委托 |
付费方式 | 企业付费 |
服务成果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
办理流程 | 哈尔滨市防雷设施检测中心接收企业提供的“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原件或CAD图纸]、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并现场踏查,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防雷设施检测中心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责令整改。 |
服务期限(天) | 2 |
样表 |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4006232977-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