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主管部门 气象局
成果应用审批事项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设立依据 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
办理条件 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条,用于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申报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原件或CAD图纸];

2、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
委托方式 企业委托
付费方式 企业付费
服务成果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办理流程 哈尔滨市防雷设施检测中心接收企业提供的“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原件或CAD图纸]、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并现场踏查,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防雷设施检测中心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责令整改。
服务期限(天) 2
样表

可服务中介机构 (1)

排序方式:
整体评价
成交数量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4006232977-8071